关于评选二〇一八年度优秀女职工和文明家庭的通知
2019.02.21
浏览量:1632

各分会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在全公司范围内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传承优良家风,动员激励在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的女职工和拥有优良家风的职工家庭。公司工会委员会决定在公司范围内评选2018年度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职工和文明家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女职工: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女职工。

(二)文明家庭:公司在职职工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女职工标准:

1.具有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的实干精神,能够刻苦钻研业务,工作业绩明显,成为本单位女职工的楷模。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公司信誉,为深化企业改革、推进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做出积极贡献。

3.厚德载物,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仁义博爱,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勤劳节俭,谦敬礼让,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和公婆,热心单位的妇女儿童工作,模范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文明家庭标准:

1.家庭和睦。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尊老爱幼,谦敬礼让,贵和乐群。

2.好学上进。家庭成员勤于学习,善于掌握科学知识和技能,在本岗位上有突出表现,积极营造学习型家庭。

3.仁义博爱。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破除生活陋习,勤劳致富,勤俭持家。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

4.奉公守法。家庭成员爱国守法,热心公益事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的人和事。

三、评选办法

以工会分会为单位,评选2018年度的优秀女职工和文明家庭,机关分会推荐2名(个),其他分会推荐1名(个),由公司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

四、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不断激发广大职工的开拓创新精神和积极性,以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二)严格评选程序。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坚持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把评选的重点放在基层、生产一线职工,要注重推荐人选的事迹突出性,既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还要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的程序和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先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

(三)认真组织报送。各单位认真填报《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优秀女职工申报表》、《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2份,于201938日前报送公司工会。

联系人:李曼 联系电话:0531-86995749

                                              山东省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201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