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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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关于“尽快建设一批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的要求,加强对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以下简称“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连通工作。

  《意见》指出,河湖水系是水资源的载体,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河湖水系连通是优化水资源配置战略格局、提高水利保障能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举措。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相匹配,一些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调配能力不足,部分江河和地区洪涝水宣泄不畅,河湖湿地萎缩严重,水环境恶化。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进一步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水资源,全面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增强抗御水旱灾害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对保障国家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明确,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以提高我国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增强防御水旱灾害能力、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自然河湖水系、调蓄工程和引排工程为依托,努力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蓄泄兼筹、引排得当,多源互补、丰枯调剂,水流通畅、环境优美”的江河湖库连通体系,为实现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意见》提出,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10~20年的努力,以水资源紧缺、水生态脆弱和水环境恶化等地区为重点,逐步构建国家、区域、城市层面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工程优化、保障有力的河湖水系连通格局,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防洪除涝减灾能力、水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同时,明确了河湖水系连通的工作重点:一是着力突出水资源配置、防洪减灾、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等不同类型河湖水系连通的功能要求,二是准确把握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河湖水系连通的区域特点,三是注重国家、区域、城市和农村等不同层面的连通特征。

  《意见》要求,要以规划为依据,有序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深化前期论证,提高工程方案的科学性;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建立良好运行的长效机制。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作。